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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活动
严寄音参加
 

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12月29日上午,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寄音参加。

《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颁布,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共图书馆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公共图书馆相关法律,以立法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从法律上明确规范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营以及管理,对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迎接《公共图书馆法》的正式实施,从12月起,市图书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实地宣传、专题展览、举行《公共图书馆法》主题宣讲、“庆元旦”优秀幼儿节目汇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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