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12月25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安排2018年工作,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情况及今年以来审结的3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今年1至11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11件,其中刑事案件51件,民事案件42件,行政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8件;审结170件,结案率达到80.57%,无一超审限案件。
全市法院严格依法履责,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立案涉环保非诉行政强制处罚类案件108件,结案97件,案件总标的598.7万元,执行到位案款531万元,执行入库率88.7%。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1件,宣判被告人67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1人,共处罚金148.9万元,对生态破坏者起到极大震慑效果。探索环保禁止令制度。市中院草拟《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资源保护禁止令实施规定》,并向市环保局、市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努力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