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门27日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了解,此前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已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公告明确,将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管理。今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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