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张志举 杨水亮 苗广垒)“什么是‘四种形态’?你单位今年以来是怎么落实‘四种形态’的?”近日,卫东区东安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后,区纪委领导结合该街道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提问。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更好地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当天,卫东区纪委召开述责述廉会,一些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述责述廉报告,汇报本单位今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维护党的纪律、纠治四风、开展党性教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遵守“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11方面的做法与差距。每名党组织负责人在述责述廉后,还要接受区纪委书记的廉政提问,内容包括两个责任、四种形态、党的纪律、纠治四风、以案促改等方面的知识。
18位纪委委员和42名列席人员对参与述责述廉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无记名投票现场测评。参加述责述廉的9名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测评满意度都在90%以上,3名党组织负责人满意度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