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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实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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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实行补贴

 

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12月22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日,市政府设立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

补贴的对象是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标准,建设“网络厨房”并设置电子显示屏,即时显示食品库房、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工作情况,能通过“舌尖安全网”平台直播,让消费者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的学校食堂。补贴范围为全市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立、私立学校食堂。补贴的项目是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涉及的视频技术设施设备(包括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路由器及交换机等)、网络使用等费用。

补贴资金限于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新建、改造建设的学校食堂,共计补贴资金500万元,按安装顺序,先安先补,资金补完为止。原则上每个学校食堂补贴3000元,学校食堂多校区安装的分别补贴,但对网络巡查中发现摄像头不开、少开、遮挡或变动位置的,发现两次以上不予补贴。

补贴资金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发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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