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思远)记者12月21日从团市委获悉,按照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省级团委上报名单,综合实地核查的结果,团中央日前经研究差额认定91个“青年之家”为支持对象,并为每个支持对象提供5万元经费。我市“青年之家”成为我省4个支持对象之一。
根据文件精神,各省级团委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支持各地加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对平台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绩效考核,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参照团中央做法,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青年之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