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杨天增)“在四大攻坚工作中,你们单位工作不力,排名靠后,你作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便迎头赶上去……”12月20日,因为在脱贫攻坚、环境治理(人居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双违整治”四大攻坚工作中排名靠后,鲁山县纪委约谈了某单位主要负责人。
12月以来,该县纪委围绕四大攻坚工作,以问责问效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提质增效、效能监察”专项活动,既检查牵头单位部门工作部署情况,又检查承办单位工作完成效果,不断加大问责问效工作力度,倒逼全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重任、敢于直面矛盾、善于攻坚克难、提升工作效率、彰显工作成效。同时,该县纪委划定工作标准,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评比奖惩办法,做到协调有方、服务到位、指导有力。对于工作达不到标准的,第一次全县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分管领导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理、给予单位一把手诫勉谈话,第三次给予分管领导停职、给予单位一把手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理,并在媒体上作表态发言,通过强化问责问效,力促全县各级各单位找问题、比差距,自我加压、推动落实,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已对在四大攻坚工作中工作落实不力、没有如期完成任务的观音寺乡、辛集乡、县工信局、县河务局、县粮食局、中石化鲁山公司等18个单位进行了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