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截至目前,已暂扣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21辆,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持续改善。”12月19日,舞钢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局长郭新旭介绍。连日来,该市多部门联合集中专项治理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重拳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为市民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该市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成立专项执法队伍,把院岭、寺坡、朱兰等区域划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对“不具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营运证而从事营运活动的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进行打击,对擅自设置营运标志标识、扰乱营运秩序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同时,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拼装、改装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以及为非机动三(四)轮车加装机械动力装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