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12月17日上午,卫东区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在我市一建筑公司打工的安某代表其他工友从院长李俊峰手里接过被拖欠一年多的264.7万元工资支票。
2015年10月,安某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市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并带领四五十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却一直未收到工程款。为此,安某等人向卫东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经调查发现,争议的焦点在于工程量的确定,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安某向卫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00万元。
由于临近年末岁尾,卫东区法院按照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办法,快立、快审、快结,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经过多方协调,最终双方确认了工程量,认可工程价款为2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