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12月17日,《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报告评审会举行。副市长魏建平、住建部派驻市城乡规划督察员马振业及新华区、卫东区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省住建厅、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等科研院校、部门的专家评委听取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实施评估报告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评议。评委会一致认为:报告编制单位和市有关部门为评估报告的编制做了大量工作,评估报告内容基本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的要求以及我市的发展实际,评委会原则通过该报告。
魏建平在致辞中指出,《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将于2020年到期。近年来,我市加快转型发展,谋划了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原有的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加速转型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程序,目前形成了《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