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毛玺玺 通讯员宫哲)12月11日,记者从新华区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近日,新华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为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区直预算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涉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等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内控机制管理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五个方面。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该区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已完成,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正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检查的主动性,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认清违反财经纪律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限,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强调,要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违反财经纪律问提,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并拒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