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对政府采购的财政性资金有什么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办理。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3.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的含义各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的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政府采购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政府采购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邱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