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2月3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督查办已根据我市当前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内容,重新整合力量,加大督查力度。
当前,我市环境污染防治督查的主要内容是重点区域管控、机动车限行绕行、清洁城市、清洁道路、企业停限产和“封土行动”等污染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中,10个强化督导组分别负责督促新城区、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高新区、叶县、舞钢市、宝丰县、石龙区、郏县和鲁山县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3个督导组负责督促北部矿区整改工作。城区外围道路和市区重点管控区域也有专人进行稽查、督导。
自12月1日开始,每天各县(市、区)督导组、矿区督导组的工作时间延长至24时;道路及市区重点管控区域稽查、督导组分为白班组、夜班组进行督查,各组均周末不休息。督查人员将对发现的问题实时上报,有关责任单位将根据督导组或稽查组发现的问题立即查找原因、快速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