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新闻·读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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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研判11月27日至30日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我市26日启动橙色(II级)预警响应

 

本报讯 (记者程颖)11月24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攻坚办的要求,我市于11月2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响应及应急减排措施。如无另行通知,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30日24时。

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分析研判,预计我省11月27日至30日有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全省自北向南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根据省攻坚办最新要求,我市决定自11月2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及应急减排措施。如无另行通知,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30日24时。

各新闻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将在全市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有关单位将严格执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工业企业将按照错峰生产、“一厂一策”和工业源减排清单要求,采取Ⅱ级响应措施。市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达到减排清单要求;环保部门增加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已按照市政府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求采取较Ⅱ级响应措施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的,仍执行更加严格的减排措施。

在主城区实施非绿标车、燃油三轮车、柴油轻型货车、渣土车、非道路机械设备和大型货车限行。全市所有户外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持续进行路面机械清扫、喷雾、洒水,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当空气湿度大于70%时停止喷雾、洒水,当地面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停止喷雾、洒水。

省驻地督导组、省强化督导组、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环境攻坚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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