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要不是您的帮助,我早就破罐子破摔了,哪儿还会有今天,以后我一定努力工作,争取尽快回归正常生活。”11月20日下午,在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司法所谈心室,面对所长樊国伟,31岁的何某杰忍不住流下热泪。
家住人民路街道相厂社区的何某杰是一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何某杰服刑不久,女朋友与其分手,家里因赔偿问题欠了不少外债,本人也无法外出打工,一度消沉颓废。樊国伟了解到情况后,多次找何某杰谈心,并帮他在区里找了份工作。今年初,何某杰不仅还完了外债,而且前几天还与一工友喜结连理,走出了心理阴影。
近年来,石龙区司法局以人为本,以帮促矫,通过念好拉、帮、扶“三字经”,从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真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思想上“拉一拉”。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之初,该局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扎实开展训诫谈话,上好集中初始教育课,使他们明确罪犯身份,认清犯罪危害,自觉接受矫正;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及时疏导和化解心理障碍,使其真正做到悔过自新,主动放弃重新犯罪。
工作上“帮一帮”。该局扎实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充分利用矫正服务中心就业信息发布系统和各社区培训班等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传递更多的就业信息,组织他们参加相应的技能培训,掌握相关工作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开拓创业思路,为解除矫正后适应社会、顺利就业打下基础。
生活上“扶一扶”。该局坚持每两周一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庭,通过“进家门”“见家人”“拉家常”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行为表现及社会交往等情况,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为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帮助他们渡过生活上的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安心改造,争取光明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