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百城建设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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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六条途径筹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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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财政局:六条途径筹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

 

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保障是关键,只有综合运用多种财政政策,采取多种融资渠道,才能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近日,市财政局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支持土地收储开发、采用PPP模式、实施棚户区改造等6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建设资金难题。

实施土地收储

财政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按照本通知规定需要偿还的土地储备存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支出如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地价评估等。各区要积极与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接,将具备土地收储条件的土地纳入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凡纳入年度收储计划的,市财政将根据项目规模足额安排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或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实施棚户区改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要尽快编制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市、县政府要公开择优选择棚改实施主体,并与实施主体签订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要求向提供棚改服务的实施主体支付,凡列入省住建厅棚改项目规划的区级棚改项目,可由市发投公司统一融资,采取统借统贷模式解决资金问题,区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还款。

采用PPP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公共服务。在环境保护、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平顶山市财政局推进百城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及投资加总承包等方式直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针对区级PPP项目落地难、落地率低、央企参与度不高现象,鼓励市属功能类企业积极参与。

使用政府债券资金

对于不能纳入棚改项目和土地收储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相对较小,不适合采取PPP模式的,市财政将通过省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予以支持。

利用基金支持

利用市级新型城镇化(PPP)发展基金、市产业升级引导基金,满足征地拆迁以及安置资金需求。我市新型城镇化(PPP)发展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基金规模可以扩大,主要支持市重点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为新注册公司提供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针对区级PPP项目,可由区级投融资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利用基金参股PPP项目公司,解决区级PPP项目政府出资问题。

市产业升级引导基金投资方向为支持市辖区内产业升级领域项目,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领域项目,支持“三城两地一区”建设领域项目,同时,可参与市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权投资等,为辖区内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支持。基金规模暂定50亿元,后续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募资能力进一步做大规模。该基金作为母基金,仅投资于子基金,不直接投资具体项目。

整合投融资公司

整合投融资的途径是将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的投融资公司并入市发投公司或由市发投公司参股、控股,各相关区积极把有效资产装入投融资公司,壮大资产规模,增强区级融资能力。针对不同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由市发投公司依法合规统一融资,锁定还款来源,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本报记者 魏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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