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他激情不减、笔耕不辍,撰写发表了大量较有影响力的新闻宣传稿件,推出了一批阳光、健康、专业的当代青年检察官典型;他始终如一地把传播政法主旋律、弘扬法治正能量作为责任担当,让平凡的工作闪耀着奉献的光辉。他就是湛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黄庆华。
黄庆华连续12年被湛河区委评为全区新闻外宣优秀通讯员,先后6次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2004年,黄庆华进入湛河区检察院,成为综合部门的一名干警。虽然他没有从事反贪、公诉等执法办案工作,没有和罪犯进行面对面、勇与智的较量,但是他慎思善谋、敢打敢拼,拥有很强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决不逊于业务干警。多年来,他用手中的妙笔一点一滴地记录并展示了一线政法干警严格执法的绚丽风采和威武神韵。
了解黄庆华的同事和朋友都会说:“黄庆华的生活中,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他的电话总是24小时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为的是能第一时间获得信息;他24小时待命,第一时间出发,为的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新闻点。
黄庆华经常到各业务部门发掘亮点。2014年夏天,河南省检察院开展“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推荐,湛河区检察院决定推荐公诉局局长郭丽娜。为了写好郭丽娜的事迹材料,黄庆华主动申请到公诉局,抓住工作中的一切时机,一边听一边记,随时“捕捉”宣传对象的材料线索;一边写一边改,忙碌得连自己答应陪孩子外出学小提琴的事都忘了。
在写作中,他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改进宣传稿件写作文风,改变就案件说案件、就事论事、动态类信息较多的情况,以案件为切入点,不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出对策,情况反映类稿件产出量大幅上升。
近年来,他先后在重点媒体刊登工作亮点报道100多篇,撰写了反映打击校园暴力工作的《珍惜青春 远离暴力》,反映未检工作的《“组合式监督”让执法不再“任性”》,以及反映控申工作的《火气终于消了》《第三方可“私人订制”》等稿件,在《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等重点刊物刊登。
“人与人的差别就在八小时之外”,这是黄庆华经常说的一句话。面对繁重的任务,在他的时间安排表里,很少有休息日。撰写各类材料、参与编辑新媒体稿件、制作宣传画册……这些工作都是他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而且往往一熬就是一个通宵。
2016年初,我市检察机关召开“机制创新年”活动。黄庆华敏锐地抓住宣传重点,积极参与,出主意、做策划。对出现的创新成果,他及时组织撰写宣传稿件,先后在《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上分享创新经验。同时,他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快速地对创新活动出现的最新工作动态、工作亮点进行准确报道,使该院的创新工作迅速得到社会认可。2016年底,在全市首届综合治理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中,湛河区检察院的“1+5”立体式未成年人帮教体系获奖,该院成为我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湛河区检察院先后开通建立微博、微信、手机报、新闻客户端、官方网站,打造“五位一体”的新媒体平台,着力构建多维宣传阵地体系。2016年8月,黄庆华和他的团队经过近半年加班加点,推出全市政法机关首个自主掌控终端平台——湛河检察微网站。针对社会上存在的敏感问题、新生现象、典型事件,他积极组织该院新媒体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以负责任的态度和严谨的理论响应社会关切点,提升新媒体平台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为强化对犯罪案件线索的网络监测,他主动将网络舆情监测职能“扩容”,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与办案部门共享。针对重大敏感的案例、线索、舆情,发现后第一时间移送办案部门,目前已累计向办案部门提供相关线索、案例、信息100余条(件)。
黄庆华常说,干好工作最快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从事宣传工作以来,他自豪从未挥霍过自己的青春,而是都将它献给了深爱的检察事业。 (本报记者 张亚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