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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速 度 与 激 情 过 后
近日,省公安厅致电叶县公安局,对该局成功侦破省公安厅B级挂牌督办的2017“6·27”系列飞车抢夺案和2017“8·14”系列入室盗窃案表示祝贺,并向参战民警致以慰问——
视频截图中的2017“8·14”系列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身穿白色T恤)张世浩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蒋一帆 吕献臣

■新闻背景

近日,省公安厅致电叶县公安局,对该局成功侦破省公安厅B级挂牌督办的2017“6·27”系列飞车抢夺案和2017“8·14”系列入室盗窃案表示祝贺,并向参战民警致以慰问。

2017年6月27日8点57分,叶县叶邑镇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相隔不到30分钟,夏李乡又发生一起飞车抢夺案件。叶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合成、视频、追踪、技侦等部门,组成阵容强大的专案组,于7月15日一举将涉案30余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姜某抓获。

2017年8月14日、16日等,叶县九龙街道、昆阳街道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光天化日之下,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攀爬入院,以暴力撬锁方式入室盗窃,可谓猖狂至极。15日,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B级挂牌督办案。案发后,叶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一个月的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

近日,记者来到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采访,了解案件的细枝末节。

2017“6·27”系列飞车抢夺案之追捕“飞车贼”

A “飞”来横祸

2017年6月27日早上8点57分,叶县叶邑派出所民警接到王某报警,称她和儿子在路上遭遇了飞车抢夺。

接警后,叶邑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受害人王某与其儿子倒在地上,双膝、双脚均有不同程度擦伤。

经询问得知,当天早上8点30分左右,王某骑电动车带着儿子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叶邑镇沈湾村桥北30米处时,两名男子骑乘一辆红色摩托车跟随同向行驶。突然,坐在摩托车后面的人迅速抓住王某项链上的金鱼吊坠,将项链抢走。王某和儿子还没反应过来,电动车已倒在地,等他们坐起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不知“飞”往哪里去了。

据受害人称,驾驶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50岁左右,光头,上身穿土白色上衣。后座的嫌疑人也50多岁,平头,下身穿深蓝色裤子,脚穿黑色皮鞋。

叶邑派出所迅速把案情向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做了汇报,刑侦大队大队长吕要领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不久,吕要领的电话响了——叶县夏李派出所报告,早上约8时50分,夏李乡岳楼村二组村民李某骑电动车由南往北行到平桐路小河郭路口南500米处时,被两名男子抢走项链一条。两名犯罪嫌疑人大约50岁,合骑一辆红色摩托车,一人光头,一人平头……

吕要领听完汇报,皱紧了眉头:光天化日之下,不到一个小时发生两起飞车抢夺,事发地点相隔不到10里路,且同是红色摩托车,犯罪嫌疑人外貌特征也基本一致。吕要领深思,这绝对是有抢夺经验的惯犯所为,如不及时抓获恐怕还会继续作案。

事态严重,吕要领立即向叶县公安局负责刑侦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刘明山进行了汇报。叶县公安局当即召集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中层以上干部开会,成立以刘明山为组长、吕要领为副组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专案小组。

专案组紧接着部署警力:1.视频组由组长郭兆钦带领,赶赴案发地点进行视频跟踪;2.搜索组携带警犬赴现场采取物证;3.各乡镇派出所根据受害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特征,摸排调查形似人员近期的活动轨迹;4.交警大队协助夏李、叶邑派出所,严密查看6月27日案发地沿途各卡口的视频监控,找寻犯罪嫌疑人行踪。同时车管所严格审查全县所有红色摩托的所属信息。

据案情分析,由于县城实行网格化巡逻,防范严密,近段时间飞车抢夺现象有向农村转移的倾向。这些作案人员被称为“飞车贼”,驾驶技术较好,抢夺过程干净麻利且逃跑迅速,往往受害人还没反应过来,他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飞车贼”成员复杂,大多是好吃懒做之徒,他们凭着对地形的熟悉和熟练的驾驶技术,大多两人一伙,一人骑车,一人坐在后面,跟踪受害人(全部为女性)以便下手抢夺。抢夺时生拉硬拽,完全不顾受害人是否会受伤。

据受害人说,“飞车贼”跟踪她们到偏僻地方,趁其不备把项链、肩包、手机、耳坠等物品抓到手后,再顺势用力猛踹一下,致使受害人倒地,给其造成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

刘明山认为,这种抢夺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公安机关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因此,他要求各组警力全力以赴,严密布控。

B “飞”过留影

根据警力安排,各项工作迅速且有序展开。

视频组传回消息,已有几个监控卡口拍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但是他们速度较快,而且对逃跑路线非常熟悉,因此在每一个有监控卡口的地方,都低头弯腰,并用手有意遮挡面目,摄像头无法捕捉到清晰完整的面部信息。

另外,交警大队车管科对于各乡镇红色摩托车的排查情况也不容乐观。由于“飞车贼”选择下手的地方一般较为偏僻,往来路线又是直线行驶,基本不下车,所以,没发现有现场遗留物。

各乡镇派出所接到排查任务后,案情不断传向专案组:

任店派出所称:2017年6月17日10时20分左右,叶县任店镇朱李庄村村民刘某(女)骑的一辆三轮车被抢走,同时还有一条价值4800元的金项链也被抢走。犯罪嫌疑人为两名男子,且共骑一辆红色摩托车。

案情一时紧张起来,刘明山再一次对案情串并研判:1.案情均发生在叶县西南部乡镇,说明犯罪嫌疑人对这一地带环境较为熟悉;2.两名犯罪嫌疑人年龄都在50岁左右,一个光头,一个平头,身材均微胖;3.每次案发现场都会有一辆红色摩托车。

办案民警认为,几起飞车抢夺案很可能是同一团伙所为,可并案侦破。

7月10日,专案组决定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并结合视频组提供的模糊影像,模拟画出较为清晰的犯罪嫌疑人照片,制成悬赏通告在全县发布,又利用微信平台及朋友圈扩大犯罪嫌疑人的影像信息。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到夏李、廉村、叶邑、保安及任店、仙台等乡镇进行拉网式暗访调查。

就在案情艰难摸排之际,7月15日,吕要领的电话骤然响起,一位匿名人士向他提供线索,称悬赏通告上的照片有点像叶县马庄乡大张庄村的刘某。

“飞车贼”技术再高超还是无法逃脱群众雪亮的眼睛,“飞”的速度再快,还是留下了影迹。

C 永不再“飞”

这真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吕要领放下电话,随即命令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铮带领民警吴向华火速赶赴刘某家附近进行潜伏,观察其动向。

当天上午,王铮和吴向华化装成路人,透过刘某家的大门缝隙看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和受害人描述的基本一致。

对此,吕要领立即把案情向专案组组长刘明山做了汇报。刘明山指示:立即抓捕!紧接着,抓捕组在刘某家中将刘某一举抓获。

刘某归案后,经审讯,其同伙姜某也浮出水面。

姜某,叶县洪庄杨乡人,2015年1月20日,曾因涉嫌盗窃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初,其与刘某开始结伙作案。

目标已确定,抓捕组开始对姜某实施抓捕。

7月17日上午8时许,专案组接到线索,当天中午姜某将在叶县蓝天花园参加一场婚礼,考虑到现场的复杂性,王铮决定亲自带队进行抓捕。下午5时40分,顺利将姜某抓获。

至此,在叶县西南部及周边县市作案30余起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姜某,在速度与激情过后被公安机关全部抓捕归案。

2017“8·14”系列入室盗窃案之疯狂“白飞贼”

A 谁偷了我的首饰

2017年8月14日上午,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昆阳街道潘寨村70多岁刘大妈的报警电话,她情绪激动地说:“我要报警,我们家大白天进小偷了,我的钱和项链、耳坠等首饰全不见了!”

当天早上7时,刘大妈洗漱完毕后准备下地看庄稼,猛然发现西侧院有一个白影在翻找东西,她喊了声:“谁呀?”这一声惊动了此贼,还没等刘大妈反应过来,只见一条白影从身边噌就过去了,等刘大妈追出门外时早就没了人影。刘大妈回到西屋一看,床头下用布包着准备收秋种麦用的6000元钱,连同项链、耳坠等首饰全不见了。

案情就是命令。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王永民接到报案后,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同时向叶县公安局负责刑侦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刘明山、刑侦大队大队长吕要领做了汇报,刘明山、吕要领也火速带领技侦人员赶赴现场。

最初,他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入室盗窃案件,然而就在刘明山询问案情时,又连续接到110指挥中心的3条报警信息:昆阳街道潘寨村还有3家被盗。

同一天,在同一个村庄,接连对4家下手,而且是同一个“白飞贼”。犯罪嫌疑人频繁作案,目无法纪,胆大妄为。

刘明山立即向叶县公安局局长李根太、政委李朝阳报告。按照李根太、李朝阳的要求,刘明山、吕要领迅速安排技侦人员开展工作。

刘明山认为,叶县城区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给辖区居民造成了恐慌,而且案件均发生在白天,一旦盗窃过程中有居民返回,极有可能引发恶性案件,因此必须在侦破的同时抓好防范工作,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由于案情重大,叶县公安局向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卫东及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王付全做了汇报,市公安局又向省公安厅报告,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B级挂牌督办案件。

为尽快破案,叶县公安局启动了合成侦查机制,并成立了由刘明山任组长、吕要领任副组长,辖区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8·14”专案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充实警力。专案组分勘查组、视频组、访问组和技术合成组,各小组之间分工协作,各项侦查措施同步展开。

B 失手露马脚

专案组在对案情进行缜密研判分析后认为,系列入室盗窃案中,速度是“白飞贼”制胜的法宝,不定向、不定时、不定点是其盗窃的主要手段——行窃时先用砖头试探有没有狗,确认没有后翻墙而入,其中有一起是尾随户主入室盗窃,窃贼东躲西闪,居然没被户主发现,说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眼下村民家大多都是高墙大院,犯罪嫌疑人能赤手攀爬上去,说明此人年轻力壮,身体条件极好。

在专案组研判分析会上,技术合成组民警耿向阳、梁华伟报告了现场勘查信息:1.案发院墙外有攀爬痕迹;2.受害人损失的财物多以现金、首饰为主;3.偷盗手法为翻墙、尾随、摘卸门板、折弯防护窗等,现场没发现作案工具;4.事发后嫌疑人选择逃离,并没有与受害人过多纠缠;5.在4起案件的现场均发现带有“福”字的花纹鞋印,通过警犬跟踪此鞋印,气味信息消失在村庄500米外的水泥路上。另外,由于村庄内及附近路口没有安装监控,因此无法捕捉犯罪嫌疑人的有效信息。

根据现场勘查,结合研判分析,民警确定“8·14”系列案出现的“白飞贼”是同一个人,且为惯犯。

民警分析,屡屡得手之后,成功感会更加刺激“白飞贼”偷窃的欲望,从而使其继续铤而走险,频频出手,直到把自己推向无底深渊。果不其然,就在此时,城区又发生入室盗窃案。

8月16日,叶县昆阳街道南关火车站王某家被盗。紧接着8月17日,叶县人民医院家属院东院陈某家被盗。陈某家人发现“白飞贼”后,紧追出来就不见了其踪影。

作案手法还是一样:翻墙或尾随入院,发现后及时逃跑。最主要的是现场依旧发现带有“福”字的花纹鞋印,而且犯罪嫌疑人还是身穿白色T恤。

光天化日,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这不但是对公安部门的蔑视,更是对威严法律的挑衅。

刘明山要求出动所有警力,扩大搜索范围,调查走访有关信息,特派视频组组长郭兆钦参与交警大队调取全县所有卡口的监控视频,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令人没想到的是,如此高压态势之下,“白飞贼”仍然顶风作案。8月19日上午,“白飞贼”又在县城作案,但他偷窃时不慎将手中财物掉落,发出声响,惊动了受害人,之后迅速逃离。

这次失手,“白飞贼”慌了手脚,逃跑时没有躲过一处监控卡口,被拍个正着,“白飞贼”终于露出了面目。

C 落入法网

8月19日晚,郭兆钦在交警大队视频处理组的协助下,不断扩大搜索范围,发现就在8月19日当天案发现场外围一监控卡口处,一名身穿白色T恤、重色裤子的可疑男子从一辆白色轿车上下来。经视频追踪该车轨迹,确定了车牌号,进而确定了车主身份为陈某。

陈某,男,现年30岁,叶县任店镇人,2013年因盗窃曾受过处罚。

同时任店派出所反映,前些天,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曾派警力来叶县抓捕过陈某,并通过案发现场的生物检材,确定了陈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8月20日,专案组派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焦栋,带民警任艳涛去任店胡庄村调查摸排陈某的活动轨迹,发现陈某经常去平顶山市新城区一带。专案组随即派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铮带警力去平顶山市新城区追踪。经过两天的跟踪调查,摸清了陈某总会不定时去新城区一家娱乐场所。

8月25日,刘明山、吕要领果断下令分组实施抓捕行动。

第一组,由昆阳派出所所长唐德军和副所长邱亚垒带队进行外围支援;第二组由王铮带队去任店陈某家蹲守,并把这里确定为第一抓捕现场;第三组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闫华锋带队,去新城区监视陈某动向。

当晚,第三行动组已在新城区某娱乐场所发现陈某,但碍于人多眼杂,不便下手。没想到夜里零时,狡猾的陈某竟然消失不见。

专案组立即把情况通知给唐德军、邱亚垒,同时两人向专案组报告,半个小时前,有一辆白色轿车从此经过,但行驶方向不是陈某所在的村庄。

事情越来越紧急,刘明山、吕要领这时也赶到了任店第一抓捕现场。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分析认为:陈某先是从新城区消失,一个小时之内没现踪影,按正常行驶速度,新城区离任店仅半个小时路程,陈某应该已赶到家中,难道陈某听到风声逃走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抓捕计划将会落空。不过那辆没进村的白色轿车会不会是陈某的呢?可他又为什么不进村呢?难道临时有事改变了路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直到凌晨3点50分,在外围布控支援的唐德军电话报告说,那辆白色轿车正在进村!刘明山马上通知各组向陈某家会合。同时王铮也电话报告说:白色轿车已驶入陈某家中,此人很可能就是陈某。

获悉陈某到家后,刘明山、吕要领、唐德军立即带领民警赶到陈某家进行抓捕。刘明山指派王铮带领两民警利用伸缩梯顺墙入院。此时,民警发现院内所停的白色轿车车牌号和视频中的一样,从窗外看到陈某已睡下,而他的白色T恤正挂在床头。王铮果断推门冲入,猛扑过去,一个反手擒拿,将陈某摁倒在床上。同时另两位民警迅速出手,将这个横行大半个叶县、嚣张至极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捕获。

这时,等在门外的刘明山看看表,26日凌晨4时15分。

■点评

入室盗窃、飞车抢夺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两类突出治安问题,不仅使老百姓的财产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的满意度。因此,坚决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尤为重要。

叶县公安局侦破的2017“8·14”入室盗窃案和2017“6·27”系列飞车抢夺案,就是两个成功的案例,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赞扬。案件的成功告破,得益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整体联动,得益于公安刑侦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得益于办案民警的不辞劳苦、克难攻坚和敢打硬仗。

下一步,叶县公安局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多发性侵财案件进行严厉打击。

坚持以打开路。叶县公安局各部门接到此类报案,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从蛛丝马迹中寻找犯罪线索。

坚持打防并举。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在重点区域加大巡防力度,增加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坚持综治为本。健全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综治部门的职能,敦促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净化社会环境,挤压犯罪空间。

总之,打击盗抢骗犯罪,尤其是打击农村地区的入室盗窃和飞车抢夺犯罪没有淡季。刑侦部门要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结合今年开展的“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三大攻坚战,重拳出击、敢于亮剑,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根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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