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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与“抓”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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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抢”与“抓”的较量

图为“7·15”案件研究会。 卢拥军 摄
图为办案民警在“3·20”案件现场进行勘查。 卢拥军 摄
 

本报记者 卢拥军 通讯员 蒋一帆 吕献臣

■新闻背景

8月11日,省公安厅致电叶县公安局,对该局成功侦破省厅A级挂牌督办的2017“7·15”高速公路抢劫案和2017“3·20”系列入室抢劫案表示祝贺,并向参战民警致以慰问。

2017年7月13日、15日夜间,兰南高速公路平顶山叶县段连续发生两起抢劫案件,3名蒙面男子使用事先放置在高速公路路面的十字形抓钉,扎破正在行驶的车辆轮胎,迫使车辆停靠后,持刀威胁并控制驾驶员,抢走手机、现金等财物。7月24日,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A级挂牌督办案件。案发后,叶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过半个月的侦查,叶县警方一举捣毁了这个在高速公路上蒙面抢劫的犯罪团伙。

2017年3月20日,叶县邓李乡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一名男子趁着夜色翻墙进入孤寡老人家中,持刀威胁并控制老人,抢走现金等财物。此案的受害人为孤寡老人,犯罪嫌疑人行为恶劣,引起村民共愤。3月21日,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A级挂牌督办案件。叶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仅4天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并带破十余起积案。

近日,记者深入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采访了办案民警,还原案件侦破始末。

高速路上的幽灵

案发,蹊跷的爆胎

2017年7月15日23时30分,叶县公安局接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居民曹某的报警电话。他情绪激动,惊魂未定地说:“我报警,我在高速上被几个人抢劫了。”

7月15日23时许,曹某和朋友姬某驾驶一辆白色沃尔沃小客车,沿兰南高速由北向南行驶到叶县保安段辛庄村南水北调大桥附近,车辆发生爆胎。曹某下车查看之际,三名男子突然间从草丛中蹿出,持刀把曹某、姬某控制后,将车内的5000元现金、手机和姬某身上的项链抢走。随即三名男子消失在黑夜之中。

案情就是命令。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刘建军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最初,他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件,然而调查后得知,2017年7月13日晚,新郑市的焦某驾驶一辆红色轻型货车,在兰南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叶县叶邑段时,同样因为车轮爆胎,下车查看时被三名男子持刀抢走了现金和手机。

刘建军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向叶县公安局负责刑侦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刘明山、刑侦大队大队长吕要领汇报。刘明山又马上向叶县公安局局长李根太、政委李朝阳进行了报告。按照李根太的指示,刘明山、吕要领带领侦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刘明山认为,高速公路车辆多、车速快,此类案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轻者会发生车毁人亡事故,重者会造成更大的恶性事件,必须在侦破的同时抓好防范工作,严禁此类案件的发生。

通过初步勘查,民警发现,这两起案件均是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抢劫,且车辆爆胎都是人为放置在路面上的十字形抓钉所致,被抢财物以现金、手机为主。

由于案情重大,叶县公安局立即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志辉和副局长毛卫东及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王付全进行了汇报,市局又向省公安厅做了报告,省公安厅将该案件列为A级挂牌督办案件。

为尽快破案,李根太当日上午就启动了合成侦查机制,并成立专案组,由刘明山任组长,吕要领任副组长,抽调刑侦大队精干力量充实到专案组。专案组分勘查组、视频组、访问组和技术合成组,各小组之间分工协作,各项侦查措施同步展开。

布网,“幽灵”现踪迹

专案组首先对受害人焦某、曹某、姬某进行了回访。据三人提供的信息,初步研判分析认为:一、7月13日和7月15日两起高速爆胎抢劫案件的性质一致,作案手法一致,最主要都是三人团伙作案,且都是轮胎被抓钉刺破后实施作案,所以可并案侦破;二、两起案件相距不到5公里,而且都是在兰南高速叶县段,可推测犯罪嫌疑人可能是该路段附近村民;三、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手法略显笨拙,作案工具都是人为在路面上放置十字形抓钉破胎。此类抓钉不是铁打而成,而是由U形冷拔丝抓钉加工交叉焊接在一起的。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惯犯,有犯罪前科。

从以上各方面总结推断后,刘明山下达命令,兵分5组,全力侦破此案。

勘查组对案件现场进行详细勘查,从中发现有价值的痕迹和线索,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撑。调查组主要负责摸排叶县辖区近十年内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等前科人员的行动轨迹,特别对于利用路面摆放抓钉等类似案例做重点摸排;视频组主要调取案发路段附近及周边地区的监控视频,以确定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走访组主要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走访,查找案发时段的目击证人,同时摸排叶邑、保安、辛店、夏李四个乡镇相连的村庄18岁至60岁以下可疑人员,包括会焊接技术的人员和出售过抓钉的店铺;技术合成组负责对取得的情报进行合成研判,通过信息共享和查询比对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为实现破案确定精确方向。

由于案件发生在夜晚,视频监控拍不清楚,且是在高速上流动作案,使案件陷入了僵局。就在这时,调查组在摸排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叶邑镇的董某某曾经受过处罚,2017年刚刑满释放,在家无所事事。据查,董某某,男,现年51岁,叶县叶邑镇人。民警立即调出了董某某的照片让受害人焦某辨认,焦某一眼就辨认出董某某正是当晚在高速公路上抢劫他的三人之一。

消息传到专案组,专案组所有人为之振奋,刘明山说:全力跟踪董某某,要引蛇出洞,切勿打草惊蛇,力求一网打尽!

在紧密侦破的同时,李根太还要求高速公路沿线的派出所和叶县巡防大队彻夜巡逻,严密防控。

捕获,抢劫者的丑态

缺口一旦撕开,士气立马如虹。紧接着对董某某进行调查取证后,2017年7月28日16时许,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悄然出动,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并进行突审。

据董某某供述,和他一起作案的还有王某和刘某二人。王某,男,现年45岁,叶县叶邑镇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刘某,男,现年32岁,叶县保安镇花山吴村人,也曾经受过刑事处罚。

2017年7月,董某某、王某、刘某三人结伙后,商量着出去抢劫。刘某之前被判刑时就在高速路上放过抓钉,所以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抢劫。他们商量后分工,由董某某去购买抓钉,刘某负责焊接。

7月13日22时许,三人在兰南高速叶县叶邑段放置抓钉后,致使一辆轻型货车爆胎,三人趁司机下车之际,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该车司机焦某胁迫到路边,抢走现金3000多元后逃跑。2017年7月15日晚上,三个人故伎重演,抢劫了曹某和姬某。

根据突审结果,当天下午4时许,办案民警在叶县河畔家园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当天18时许,办案民警在叶县保安镇花山吴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至此,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入网,他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伸手必被抓”这是俗语,也是警言,在强大的法制面前,不管这幽灵是人是鬼,朗朗乾坤都不允许这样的魑魅魍魉跳出来兴风作浪!

乡村里的恶魔

积案,恶魔在哪里

这两年来,叶县公安局邓李乡派出所所长王自学总在追寻一个答案:恶魔到底在哪里?无数次的暗访摸排,无数次的自问自责,时间长了,这些印记在心中的案件早已耳熟能详——

2015年4月20日零时许,犯罪嫌疑人来到叶县邓李乡孙寨村,翻过受害人王某(女)家的院墙,将堂屋的顶门棍拔掉后进入屋内。王某丈夫正在睡觉,发觉有人后把灯打开,犯罪嫌疑人将灯头拧下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当晚抢走现金2000余元。

2015年11月12日,猖狂至极的犯罪嫌疑人再次拿着手电筒窜至邓李乡孙寨村杨某(女)家,当时受害人杨某家没有院墙,犯罪嫌疑人看到堂屋灯光亮着,就把西屋的防盗窗折断一根钻进屋内找钱。发现西屋没钱后,犯罪嫌疑人又去到堂屋,杨某发现并喊叫,犯罪嫌疑人随手掂起一个凳子朝受害人砸去,随即逃跑。

2016年11月1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窜至邓李乡杜谢村杜某家中,将屋门摘除后进入屋内。犯罪嫌疑人用刀威逼着正在床上睡觉的杜某实施抢劫,在受害人床边的桌子上抢走现金1000多元,迅速逃离。

一起、二起、三起,每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起类似的入室抢劫案件,每次公安机关全力投入进行侦破,但由于线索较少,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2017年3月2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又趁天黑摸到叶县邓李乡杜谢村刘某(女)家,翻墙进入院内西屋,持刀对屋内正在休息的刘某实施抢劫,当场抢走现金100元。

研判,并案寻真凶

新的较量开始了,这一次终于擒魔成功。

3月20日凌晨2时50分,邓李乡派出所接警后,王自学率先带队赶到现场,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同时马上给叶县公安局局长李根太、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党委委员刘明山和刑侦大队大队长吕要领进行了报告。

接报后,刘明山指示吕要领带领警犬中队,携警犬赶赴现场进行追踪工作。

由于此系列案件影响巨大、性质恶劣,省公安厅把此系列案件定为A级督办案件。

3月2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志辉亲自做了批示,副局长毛卫东、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王付全赴叶县公安局指导破案工作,并成立以刘明山任组长,吕要领任副组长的专案组。当天专案组召开由合成、视频、技术、跟踪等各部门参加的案情研判会。针对此系列案件,刘明山做出如下分析:

一、根据现场痕迹、受害人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相貌特征,再加上作案手法为攀爬入室进行抢劫,可推断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一位身强力壮、没有肢体残疾的50岁左右的健康男子。

二、抢劫的对象全部为老年人,且孤寡老人居多,目的是便于控制现场实施财物抢劫。

三、从作案现场来看,全部在邓李乡北半部的村庄。犯罪嫌疑人频繁地在同一地区作案,充分说明他对这一区域极其熟悉。

刘明山紧锣密鼓地开始部署警力:第一路由王自学带队重点摸排张石、庙李、张高三个村所有20至60岁之间的男子,查访活动规迹、身份职业等一切材料。

第二路由叶县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黄威、副中队长李彦龙严查庙李、张石、张高等附近村庄路口行人活动轨迹。

第三路由县公安局技术室根据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比对,以缩小摸排范围。

第二天,合成组经过信息研判,很快筛选出三个犯罪嫌疑人,并且三人均是邓李乡人。

收网,恶魔终现行

包围圈越来越小,专案组组长刘明山为避免引起犯罪嫌疑人的警觉,调整了工作部署,撤下了四中队的外围防护,仅让王自学一组人马暗中出击深入张高村。

在张高村,看着眼前被筛选出来的三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王自学觉得这和他追踪了几年的恶魔相差甚远。会不会弄错了?王自学心里有点放心不下,他把情况向专案组做了汇报,刘明山吩咐:“记着,魔不是写在脸上,而是藏在心里。现在想法尽快提取三个人的生物检材进一步比对,恶魔终会浮出水面。”

3月23日,王自学在张高村村干部的陪同下把三人都叫到了村部。交谈中,王自学和村干部不停地给三人让烟抽。其中一人让了几次就是不抽,后来抽了一根,没想到抽完后,他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接着又拿起烟头一下一下全部撕散了。王自学又递上一根,此人又接过,但抽过后又扔到了地上,用脚给使劲踩散了。

当时王自学心里就想:难道这人就是自己追查了几年的恶魔?

这时,王自学一边和他们说话,一边又给他们递烟,这一次此人接过烟吸完后扔到了地上。王自学马上终止了谈话,等三人一走,赶紧提取三人吸过的烟头,飞速送往平顶山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进行检验。

令人心跳的时刻终于来了。2017年3月24日,离“3·20”发案仅三天时间。这天早上,吕要领给王自学打电话说:经过检测,比对出张高村村民62岁的王某就是犯罪嫌疑人。

此时王自学百感交集,一刻也没停留就带着两名民警驱车赶到张高村,对王某进行抓捕。但王某不在家,去县城抓中药了。王自学心里一惊,难道王某察觉到了什么?他马上把情况向专案组做了汇报,刘明山很快安排警力在县城数家医院及各药店追寻王某,但没找到其踪迹,专案组所有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此时,天已过午,吕要岭带着一队警力在龚店乡十字路口潜伏,四中队中队长黄威和副大队长李彦龙在龚店乡楼马村守候,层层把守,只要王某出现立即进行抓捕。

在张高村等待抓捕的王自学,等到日头偏西才看见王某回来,他手里还提着药品。离王自学仅有几米远时,王自学跃身而起,一个虎扑,将王某按倒在地,擒拿归案。

坐上车的那一刻,犯罪嫌疑人王某估计已明白过来。因为他听到王自学正在给专案组组长刘明山打电话:“恶魔已落网,收队!”

经审讯,王某供出了十余起入室系列抢劫案。

乡下有句俗话叫“家贼不出窝,出窝必被捉”,说的是这些盗贼也就只是在附近偷偷罢了,出息不到哪儿去。真出了这一地方,伸手就会被人抓住。而这个“家贼”的作案手法、作案对象、抢劫目的完全符合这句老土话。

如今,案已破,魔已除,邓李乡北部小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点评

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它严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大。对此,依法打击抢劫犯罪,公安机关责无旁贷。

今年以来,叶县公安局以平安叶县建设为载体,强化问题导向,全力以赴开展打击侵财性犯罪专项行动,做到了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个地方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个地方,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对人民群众希望过上美好生活的有力回应。叶县公安局刑侦部门不断创新思路,不断创新打法,把更多的精力、更强的警力投入到侦办量大、涉及面广的民生案件中,做到破获一起、拉出一串。随着一个个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一名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正能量,体会到了幸福平安的“给力”。

叶县属农业大县,打击各种侵财性犯罪任务艰巨,尤其是公安刑侦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秉承“破小案、带大案、保平安”的工作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一是要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对于暴力侵财性案件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方面加强对案发区域、作案手段的分析研判;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上串并工作,及时串并和侦破一批系列暴力侵财案件。

二是要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打赢夯实基础阵地仗。要进一步深化完善网格化巡逻防控机制,确保实现“有事处警,无事巡逻”,并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警力投放力度,最大限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三是要严密社会治安防控,对于暴力侵财案件要严厉打击销赃购赃犯罪。对各类二手交易市场、旧货回收站点等进行强力整治,端掉销赃窝点,截断销赃渠道,铲除销赃媒介,压缩犯罪空间。

——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根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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