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记者9月11日从鲁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获悉,为确保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该县从9月起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重点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十大专项行动分别是:问题整改和档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专项行动、产业扶贫全覆盖专项行动、金融扶贫专项行动、健康扶贫和教育扶贫专项行动、社会力量扶贫专项行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行动、脱贫攻坚宣传专项行动。
县委常委全部纳入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领导小组,与分管县领导分工负责十大专项行动,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行动任务;县级领导干部每天记一篇扶贫日志,每周到联系的贫困村住一晚,每月至少到村调研一次,每月落实一项帮扶措施,以上率下,推进工作扎实开展;为特困户送温暖一次,在“产业发展、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百日会战期间实行月推进奖惩制度,根据督查情况和考核评比结果,每阶段评选出先进乡镇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评选出先进帮扶单位5名,给予每个单位1万元奖励;乡镇和县直单位奖励资金可投入脱贫攻坚工作。评选优秀工作者30名,每人给予500元奖励。对月度考评分别处于后两位的乡镇或县直单位,且没有完成阶段任务的,单位一把手在推进会上表态发言,直接责任人由组织部召回重新安排人员或交由县纪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