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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鲁山县整治城区三轮“摩的”

 

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9月5日上午,鲁山县在鲁阳影剧院前举行依法整治机动三轮车集中销毁仪式,现场砸毁20辆机动三轮车。

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问题,近日,该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发《关于依法整治城区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的通告》,对城区通行的机动三轮车、三(四)轮电瓶车依法进行整治。

通告规定,城区向阳路以东,鲁平大道以北,花园路以西,人民路以南范围内以及火车站广场、县公安局门口、县妇幼保健院门口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对原住建部门审批的机动三轮车(又称“摩的”)实行限期补偿收购政策。9月1日至15日,凡自愿退出营运市场、主动上交相关证件和营运牌照以及车辆的,一次性支付收购补偿款10000元;对不愿上交车辆,只上交相关证件和营运牌照并拆除车棚、恢复原状的,一次性支付收购补偿款8000元。9月16日起,拒不退出营运市场的,不再补偿,并视同非法营运车辆,一律列入整治对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连日来,该县交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城区“摩的”进行整治。目前,共查扣无证三(四)轮车84辆,车主自愿上交“摩的”19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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