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8月24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鹰城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扶持、打造、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我市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鹰城文艺精品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作。
扶持范围:以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为主,兼顾其他艺术门类。其中,在图书类项目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能参加申报。
扶持要求:凡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创作生产能力的文化单位(机构),以及我市户籍人口或已经签约合作的非我市籍的文化单位(机构)或个人均可提出申报;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深入挖掘鹰城历史文化内涵,反映重大历史题材或历史事件,描绘改革开放时代精神,具有鲜明的鹰城地域文化特色,展现鹰城文化独特魅力,对宣传平顶山,扩大平顶山对外影响力,彰显平顶山精神具有重要作用的本土重点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