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23日电 (记者王林园)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量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标准,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方,将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年度评价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年度评价重点考查绿色发展指标的变化趋势及动态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治理能力、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等6个方面。
目标考核重点考查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依据各地得分情况,考核结果划分为4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各地约束性指标有2项未完成的,考核等级进行降档处理;3项及以上未完成的,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