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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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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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本报讯 (记者魏广军)8月15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平顶山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日前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通过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下凹式绿地、城区河湖水域和污水处理设施等,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我市被确定为全省8个海绵建设城市试点市之一。市政府划定了东起月台河、西至四矿路、南起湛南路、北至北环路,总面积33.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示范区。

根据专项规划,市海绵城市建设将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通过实施45项海绵型单位小区改造、20项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改造、7项海绵型生态水系建设等内容,提高市区的整体蓄洪能力,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同时,“我市要求每个县(市)今年开展1项以上示范项目建设,主要对路面进行透水铺装,以及建造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蓄水池等设施,对城市公共设施、生态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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