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8月3日下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发放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队为73位农民工追讨回来的129万元工资。
据了解,此次领到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分别来自建筑工地、改造项目和房地产公司。农民工来自全省各地,因被拖欠工资,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支队投诉,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下达法律文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到期后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最终为农民工追讨回了工资。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活动,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了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严厉打击了劳动用工违法行为,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很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未保存有效证据或保存不全,导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困难,希望广大农民工朋友一旦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要注意收集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件、公司发放工资的存折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还有工资标准材料、公司欠薪证据等,以便维权。开工前必须与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无资质的单位和私人“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将难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