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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石龙区启动“志愿服务活动月”活动
设了7个活动地点
 

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8月1日上午,记者在石龙区人民路南顾庄中鸿小学至昌茂大道段看到,20多名志愿者有的在捡拾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的垃圾,有的劝阻沿街商户不要店外摆摊设点。该区为期一个月的“志愿服务活动月”已启动。

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该区要求各级文明单位派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月”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31日-8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0:00。活动范围设在人民路上南顾庄中鸿小学、人民路与昌茂大道红绿灯处、移动公司、人文路口幸福超市、高庄街道办公楼及明德路红绿灯处、区检察院共7个地点附近,每天每组不少于10人。

活动期间,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统一佩戴志愿者帽、马甲和志愿队旗等标志,在各自区域劝导行人、非机动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制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摆摊点、店外经营等不文明行为,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小孩安全过交通路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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