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秀忠)7月31日,从卫东区卫计委传来消息,为提高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该区启动了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是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要完成辖区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全覆盖的信用评价工作。每年评价工作由区卫计委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认定,评价内容涵盖医疗执业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专项技术、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等方面,并与医疗机构校验、投诉查处、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行量化评价,将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级别,进行分类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