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玉山 通讯员李景昊)7月31日,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以出口企业为重点和突破口,主动作为,积极有效推进出口退税“放管服”工作,上半年办理出口退(免)税3.1亿元,其中退税额1.7亿元,同比增长3%,有力地支持了外贸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出口退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规定,从2015年4月起把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核准事项权限及时下放到县(市、区)局办理。到今年6月底,全市直接在县(市、区)局办理出口退税12.3亿元,占出口退税总额的97.5%;按照新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除四类企业20天内办理完毕外,一类、二类、三类企业的办理时限分别为5天、10天、15天,通过“差别化”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分类管理的规范导向作用;全面实施电子退库管理,退库效率再提升。在2016年底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国税系统率先实现出口退税退库、调库电子化,退库、调库时间比以前又提前1-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