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读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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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食品谣言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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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斩断食品谣言之“舌”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定向好,但围绕食品安全的各类谣言时有出现,引发公众“舌尖上的焦虑”,也对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造成影响。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组织辟谣,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

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指向多个企业或者没有具体指向的,要组织研判,采取措施制止谣言传播,并采取适当方式澄清真相。要加强食品谣言的规律、特点分析,建立谣言案例库,对类似谣言、季节性谣言,提高识别、判定的工作效率。

互联网是食品谣言的“重灾区”,各种“网络检测”“现场实验”也往往让公众难辨真假。通知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下期话题:斩断食品谣言之“舌”。欢迎参与讨论。

书面来稿请寄至本报专副刊部。电子信箱:baixinghuati@qq.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话题”字样。截稿日期为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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