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7月25日上午,鲁山县在县广电局演播大厅举办首期发票抽奖活动,特等奖获得者领走10万元大奖。
今年5月,该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发票抽奖活动。凡在县境内由于个人消费或非国有(控股)企业消费而合法取得10元以上真实有效发票的城乡居民及外地来鲁山的消费人员,均可参加发票抽奖活动。参加抽奖的发票必须是真实消费、合法取得的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该县发票抽奖活动按季度设置奖项,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5日(特殊情况顺延,并向社会公告)对上一季度纳入抽奖发票池中的发票进行抽奖。具体奖项设置为:特等奖1名,奖励现金10万元;一等奖3名,各奖励现金5万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现金1万元;三等奖100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