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7月20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大力实施鹰城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发现和培养优秀文艺人才,全面展示我市近年来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顶山市首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参评作品的种类包括:文学类(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类、广播影视类(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广播文艺、动漫)、美术书法摄影类、音乐舞蹈类(音乐、舞蹈、大型实景演出、演艺秀)、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类、文艺评论类(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论文、论著),总计7个门类。
参评作品必须是在2014年1月1日-2017年8月1日,由我市作者独立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包括中央、省、外地驻平单位和驻平部队的作者)创作生产,在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等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
申报地点:文学类、戏剧类、广播影视类、文艺评论类参评作品请报送到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012房间,联系电话:2666718;美术书法摄影类、音乐舞蹈类、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类参评作品请报送到市文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421房间,联系电话:266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