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郏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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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道路运输行为 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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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7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道路运输行为 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郏县开展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本报讯 (通讯员宁建鹏 记者温书功) 近日,在郏县城区,一辆正在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被郏县公安交警执法人员拦住。车主吴某因无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和营运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并对他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

近年来,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在没有取得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的情况下,违法在城区从事经营性客运,扰乱了交通秩序,交通事故频发,也损害了城市形象。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为,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郏县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县专门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成立了依法整治规范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依法整治规范电动三(四)轮车工作实施意见》,全县15个乡(镇、街道)行动迅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了电动三(四)轮车的排查、登记工作。

为给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该县电视台、电台持续播发了《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的通告》;在147台公交车车身上张贴宣传横幅,90辆出租车LED屏上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对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活动进行集中宣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街道、商户,发放《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30000份,向电动三(四)轮车主发放《致全县电动三(四)轮车主的倡议书》3000份;深入城区15所学校向广大学生发放《致青少年的倡议书》25000余份,倡导学生从自身做起,拒乘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带动家人共同养成健康、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

在经历了排查登记、政策宣传阶段后,自7月11日开始,该县组织城市综合执法、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整治、查扣行动,对违法上路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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