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鸿雨)“我是主动来解决问题的,能不能再放宽一段时间,别拍卖房子。我可以制订一个还款计划,每月还一些钱。”7月10日,记者在石龙区人民法院一份笔录上看到被执行人胡某对执行法官说的话,但胡某仍被处以司法拘留。
原来,2014年,胡某、王某夫妻二人共同向该区农信社借款20万元。到期后,夫妻二人只偿还4万元就不再还款。农信社在申请财产保全后,该院执行局查封了胡某位于郑州的一套房产,并判决二人返还借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胡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胡某均未回应。该院研究决定,拍卖他们位于郑州的房产。胡某得知后,7月6日专程从郑州回到石龙区,向执行法官表示可以制订一个还款计划。
胡某想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故意拖延时间,但是该院已调查得知,胡某夫妻在郑州经营服装生意,有能力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当即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胡某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于是急忙联系家人筹钱,将剩余的借款及利息送到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