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截至目前,依据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上网追逃1人,追缴赃款40万元。”7月9日,宝丰县巡察办主任李鸿昌说,今年以来,该县积极抓好巡察成果的运用,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问题线索的处置。通过案件的查办,巡察工作在全县形成有效震慑。
为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该县根据巡视巡察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并通过突出“三严”,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做好巡察“下半篇”文章,重点从督促整改、健全制度、线索办理等方面来提升巡察监督效果。
在巡察工作中,该县切实抓好反馈工作,避免“一巡了之”;严格实行巡察工作“三反馈”制度,即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向分管县领导反馈,通过不断规范巡察反馈程序,提高反馈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巡察组集中督查回访和县纪委相关协作组日常督查,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突出整改落实成效。上半年,该县已对8个2016年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回访,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整改问题。
此外,该县制定了《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对需要初核或立案的问题线索优先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对“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速查严办,公开曝光。为确保巡察成果运用落到实处,该县县委巡察办积极加强督导,对无故拖延办理、擅自泄露扩散有关涉密材料、处理明显宽松软,以及对巡察成果应用重视不够、支持配合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建议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