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杨国栋)“作为军人家属,俺家不光得到了荣誉,还得到了实惠。”7月5日下午,宝丰县城关镇居民孙延枫领到义务兵优待金时高兴地说:“党委、政府对军人家属非常关心,我要告诉孩子,好好在部队服役,保家卫国,为祖国站好岗、放好哨。”
当日,该县在县人武部举行2017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379名义务兵家属共领到优待金近560万元。
该县历来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把解决义务兵家属困难、提高义务兵优待作为双拥共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发放优待金时按照“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是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确保资金到位到人。
据该县双拥办负责人介绍,2015年和2016年,该县共有入伍新兵379人,其中农村义务兵256人、城镇义务兵123人,今年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334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7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