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昨日采访时了解到,我市地税部门和相关保险公司已接到《通知》,下月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就可以抵扣个税了。
那么,购买商业保险如何抵扣个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听听我市税务部门和保险业人士怎么说。
抵扣每年不超过2400元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以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相当于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
到底可以省多少钱
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每月净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5000元为例,以前每月应缴个税为:(5000-3500)×3%=45元,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应缴税:(5000-3500-200)×3%=39元。每月少缴6元,每年可少缴72元。
以每月净收入10000元为例,以前每月应缴个税为:(10000-3500)×20%=1300元,购买商业健康险后应缴税:(10000-3500-200)×20%=1260元,每月少缴40元,每年少缴税480元。因此,按照目前的阶梯税率,收入越高,每年少缴的数额也就越多。
适用对象有哪些
对于适用对象,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认准“税优识别码”
我市某寿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税优识别码”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保险公司在销售商业健康类保险时,应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通知》规定,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另外,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且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扣除。
我市目前有14家保险机构可购买
目前,中国保监会已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4批共23家能够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记者从平顶山保险协会获悉,上述公司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有14家,包括人保寿、国寿、太平洋、平安、光大永明、民生、农银、国华、工银安盛、合众、新华、太平、东吴、阳光等14家公司,市民可选择购买。 (刘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