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王灿)6月27日记者从鲁山县卫计委获悉,该县已正式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此举将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因家庭困难看不起病的问题。
该县卫计委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发《鲁山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困难群体实施大病集中医疗救助。本次救治对象为全省“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
该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患者出院时,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进行报销,剩余未报销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和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报销程序,以上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程序完成后,最后剩余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目前,该县共55人需进行集中专项救治,本次集中专项救治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今后,该县农村贫困人口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均可享受专项救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