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学清)“改善养殖业环境,留下子孙发展路”“要花香鸟语,不要刺鼻臭气”……6月18日,记者在高新区一些村庄看到,养殖污染治理攻坚宣传标语被醒目地张贴在村头。
该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列出具体的时间表,河道养殖网箱必须按照时限自行拆除完毕,畜禽养殖场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自行关闭到位。
高新区位于城乡接合部,近年来养殖业发展较快,一些村民在村庄、河边进行畜禽养殖、搞网箱养鱼,大量粪便污水直排村内坑塘、沟渠、河流等,周边的空气和地下水受到了严重污染。为保护清澈水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该区决定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河道养殖网箱依法取缔、关闭。
为此,该区成立了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组织,实行领导包片、人员包场治污责任制,确保按时完成关闭取缔任务。区攻坚办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00条,印发通告600份,下发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2000份,制作污染治理宣传片,组织电影放映队每晚入村播放,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利用广播进行宣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区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与镇(街道)结合,对全区养殖场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对禁养区养殖场(户)的粪污治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下发整改通知,明确完成期限,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督促协调。环保执法大队作为执法主体,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养殖场(户),立即下发执法文书,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网箱养鱼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在此基础上,该区成立七个督导组,对所分包的养殖场(户)的关闭取缔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底验收,挂图作战。
根据该区印发的通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或关闭到位的畜禽养殖场和河道养殖网箱,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拆除或关闭;拒不执行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依法强制拆除或关闭;对妨碍、阻挠执行公务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交由公安机关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