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6月23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司法部近日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我市鲁山县张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华区光明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胡松彦、叶县保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蒋东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张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镇、村远程教育平台组织调解员和村民学习法律知识,2013年以来,该镇调委会及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28起,调解率、成功率、回访率均达到100%,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胡松彦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4年,在14年的调解生涯中,她成功化解了300多起纠纷,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蒋东自2000年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主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调解流程,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贴心人”,曾于2015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