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有效履行外汇管理职能,服务实体经济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我市涉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平顶山市涉外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支持我市涉外经济发展的多项外汇政策。
意见要求,继续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结汇业务,落实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促进企业收支便利化。
进一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相关主体持外资主管部门或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即可在注册地银行直接办理外汇登记及后续相关业务。支持辖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改进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余额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并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和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
实施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辖区支付机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便利辖区机构、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推广、复制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为辖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意见还就改善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刘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