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6月18日,据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遏制交通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
目前,该局已成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交通建设项目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及“两个禁止”的要求施工,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在施工过程中,遇5级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停止可能产生大规模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对于已经建成通车的路段,各管养单位必须及时处置路面病害,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车辆颠簸撒漏;加大养护力度,增加清扫次数,扩大养护范围,做到公路养护不留死角、随漏随清。
——在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中,加大施工机械装备技术改造、更新,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倡导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核算;引进低温沥青技术,沥青混合料加温改燃油为燃气,安装二级除尘设备,降低污染。
——在长度100米以上的绿化、道路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三员”现场监督管理;按照开复工制度,各类施工工地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扬尘污染防治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后,方可开复工;按照公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督制度,长度200米以上的国省干线公路等线性工程重点扬尘防控点都要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网。
按照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纳入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或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费范畴,计入建设工程总造价,并保证扬尘防治费用专款专用。
市交通运输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督查督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对工作不落实以及未按标准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