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个结合”“三个不留”分别指什么?
“三个结合”,是指重点查摆与全面查摆相结合,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
“三个不留”,是指问题查摆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7)“三大整改任务”是什么?
重点整改,是指围绕国家考核评估抽查的12个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纪委和国家审计署反馈我省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成绩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扶贫资金滞留、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民盟中央监督调研指出的问题,各地对号入座,逐项整改。
全面整改,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在认领中央和省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抓好重点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在辖区内全面查找问题,全面抓好整改。
系统整改,是指各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直单位,对照精准扶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要求,认真排查本系统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一事双责,条块结合,逐一列出清单,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落实好本系统整改。
(8)整改工作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完成,分三个阶段。4月11日-4月21日为第一阶段,统一思想 认识,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动员部署;4月22日-6月20日为第二阶段,认真组织整改,抓好落实;6月21日-6月30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进行省级全面验收评估。
(9)整改工作如何验收?
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县级对整改工作的自查验收,核查到全县的每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要抽查30%以上的户;6月20日前,完成市级对整改工作的自查验收,核查到全市的每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30%以上的户;6月底前,完成省级对整改工作的验收评估,核查到全省每个县,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分别抽查贫困户、脱贫户和非贫困户10户左右,总户数每村不少于30户。验收评估采取实地核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验收评估要把规范档卡工作作为重点内容。
(10)整改落实成效验收评估结果如何运用?
省级对整改工作验收评估的结果,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第二季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作为省辖市、直管县(市)2017年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占60%权重。对整改验收评估达不到要求的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本年度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