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 通讯员王世祥)6月15日,记者从鲁山县获悉,该县纪委采取“343”工作法,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3”即“三个紧盯”:紧盯标准与程序,确保识别退出经得起检验;紧盯资金使用,确保真正惠及贫困群众;紧盯纪律作风,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该县纪委成立县脱贫攻坚监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监督,把握“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监管重点,明确职责,落实问责,确保“三个紧盯”后台有力。
“4”即“四项措施”:澄清底子、收集线索、快查严办、强力督查。根据《鲁山县加强脱贫攻坚监督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和《鲁山县精准执纪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公开搜集问题线索,建立精准执纪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消极应战、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问责追究,形成有力震慑。县脱贫攻坚监督问责领导小组通过对25个乡(镇)持续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目前已发现问题30余个,问责31人。
“3”即“三个强化”: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问责曝光、强化容错免责。该县纪委紧盯县管干部,重点检查科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履职行为,通过一对一谈话、面对面交办问题、压实责任等方式,已约谈科级干部17人,并在县主要媒体通报曝光。同时,在每月召开一次容错免责受理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对在脱贫攻坚中出现无意过错的党员干部随时受理,最大限度鼓励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