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沙星海)6月9日,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平顶山精神,大力推进文明鹰城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多方征求意见,对原有的《平顶山市市民文明公约》进行了修订。市文明委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新修订的《平顶山市市民文明公约》开展宣传学习,并制作固定板面进行悬挂、张贴。
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祖国,增辉鹰城;
遵纪守法,维护稳定。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遵德守礼,孝老敬亲。
见义勇为,扶弱济困;
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关爱自然,勤俭节约;
移风易俗,崇尚科学。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