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不允许走机动车道,您违法了,按照规定应罚款20元。您也可以在此体验和学习指挥交通,免缴罚款。”6月1日上午8时许,在鲁山县城南环路,执勤交警将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白女士当场拦下,白女士接受了罚款。这是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对驶入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辆首次开出罚单。从6月1日起,该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城区组织开展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于行人、非机动车初次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将让其参与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活动,在路口协助交警劝导,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学习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对拒不承认违法的行为人,交警将在通过执法记录仪严格规范取证的基础上,一律依法处罚。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实施处罚,不仅有利于维护交通安全,更能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个人素质。此前,鲁山县交管部门没少对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劝解,但收效甚微,此次“动真格”引发网友关注。
支持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机动车道禁行
网友“青青草”:早该这样了,我表示赞同。
网友“郭建平”: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学习交通法规,处罚学习教育相结合,这样好。争做社会正能量传播者,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网友“骑着驴打着滚儿”: 市区也应该学学周边县城和其他城市,禁止电动车乱窜行为……
网友“平顶山于朝汉”: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自觉维护,无论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均须按交法交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网友“剑饮霜河”:力挺!罚款不是目的,都知道呀!遵规守序互谦让,安全文明道路畅!
网友“新的一天”:早该这么做了,减少交通事故。
网友“白开水”:应该禁止!电动车很方便,但是也很危险。与自行车相比,电动车给市民带来的危险有时超过了带来的便利。电动车车速太快,行进时没声音,再加上骑的人没有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事故率高。
网友“大象”:交通安全连万家,文明交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日常做起,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文明的交通形象树立鹰城文明交通新风尚,为创造文明鹰城作出积极贡献。
文明城市靠大家,机动车乱停乱放也需整治
网友“π”:文明城市,需要大家提高认识,共同参与。在治理电动车的同时,也应该大力治理机动车挤占人行道,乱停乱放,做到各行其道,互不干扰。
网友“燕子”:电动车、自行车是被逼无奈走上机动车道的,啥时候能把非机动车道变得顺畅,大家就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去和机动车挤一个道了。
网友“任平生”:机动车还不是随意在人行道进出停留吗?电动车要管,机动车违章也不要放过,乱停乱变道一定要严治理。
网友“齐天一剑”:机动车违章停放堵塞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行人怎么办?
网友“木易”: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机动车违规停在人行道上,霸占人行道,建议加大摄像头监控力度,重罚。
网友“船长”:制度是不错,但是得先从根源抓起,把那些乱停乱放的机动车治理好,让非机动车有路可走!
网友“生活在别处”:非机动车道如果通畅,谁愿意去走机动车道?清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乱停的机动车,保持道路通畅才是根本。
交通管理不简单,既要讲法治也要人性化考虑
网友“黄**华”:总是有机动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道本来就不宽,这样一下子就堵严了,自行车或电动车只好走机动车道,光罚非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合适?
网友“杉木” :对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闯红灯,在路口安装闯红灯抓拍公示屏幕,会让这种违法现象减少,周边地区见过有类似的设施。非机动车道乱停乱行机动车,怎么管?当然,乱停车和停车位规划少也有关系。把乱停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问题治理好,非机动车再乱跑机动车道,就需要重罚。
网友“shuang”:在道路拥堵的地方和非机动车道上停车,警察会贴条的啊。有时路边没有一辆车,骑电动车的还是会走机动车道,这是为啥,还能怨机动车违章停车吗?不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而且不看红绿灯,更不懂得过马路的规矩,都是斜着就过马路,机动车有警察贴条,电动车也该整治整治了。
网友“启晗至昊”:不缴罚款,不愿学习的,建议登记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
网友“Mick”:一说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就有人拿机动车违停说事,跟电动车违章都是别人逼的一样,请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你又打算赖谁?
网友“璐”:一说非机动车违章就拿机动车违停说事,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都是因为机动车违停?不遵守交通法规还那么多借口。
网友“我的睿达”: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用来贯彻执行的。希望交通执法部门也能两手抓,一手抓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整治,一手抓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网友“岁月如歌”:这个措施不错。首先要治理占道行为,只有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清理通畅了,行人、非机动车才能走呀!不然的话没路可走。其次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让每个人都知道交通法规。更重要的是持久性,习惯都是长期养成的,想十天半月彻底改变很难,所以应长期执行。这样才能营造一个井然有序、文明守法的城市!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