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爽)记者5月23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即日起全市开展挪用、套取、骗取资金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整治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管理。重点是2016年以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收入问题;是否存在转嫁支出等问题。二是“小金库”专项整治。2016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专项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采取自查自纠、有关部门移交和接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8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将针对有关部门移交和有具体举报线索的单位,组织力量,成立检查组,对存在挪用、套取、骗取资金和“小金库”及尚未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