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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禁烧办通报三起焚烧秸秆、垃圾现象
三乡(镇、街道)责任人将被严肃追责
 

本报讯 (记者刘晓雷)5月26日,市禁烧办通报了秸秆禁烧检查组巡查中发现的3起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对宝丰县、湛河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宝丰县、湛河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建议宝丰县、湛河区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5月25日,市禁烧办检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宝丰县闹店镇马沟村东约500米的一处荒山正在燃烧,该镇大张庄村南有1处小麦秸秆燃烧痕迹;湛河区曹镇乡彭庄小学南约300米处有垃圾正在燃烧。5月26日,市禁烧办检查组在湛河区北渡街道汴城村发现有1处未收割麦田过火。

市禁烧办建议宝丰县对闹店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秸秆禁烧的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建议湛河区对曹镇乡分管秸秆禁烧的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建议湛河区对北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秸秆禁烧的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市禁烧办强调,各县(市、区)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查漏补缺,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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