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真的太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要不是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工资款啥时候才能兑现。”5月12日,从舞钢市法院执行局领回自己的工资后,农民工丁某激动地说。
今年5月初,该市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从申请被执行人账户中扣划30余万元执行款,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申请人在发款日领取。
丁某等7人在多次讨薪未果后将某医院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医院支付拖欠丁某等人的工资。判决生效后,某医院仍不支付拖欠工资,丁某等7人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鉴于几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同一家医院,该院执行局便进行合并处理。经调查,执行人员了解到,某医院隶属舞钢市一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且没有开立银行账户,执行干警依法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接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后,该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迟迟不履行义务。鉴于此,该院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密切关注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最终依法扣划公司30余万元,从而执结了丁某等7人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