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雷)5月22日,市禁烧办传出消息,为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减少大气污染,我市围绕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沿线划定了41个秸秆禁烧重点乡(镇、街道),采取市直单位分包督导等措施确保这些重点乡(镇、街道)实现秸秆“零焚烧”。
41个秸秆禁烧重点乡(镇、街道)分别是:舞钢市庙街乡、枣林镇;宝丰县李庄乡、闹店镇、周庄镇、杨庄镇、肖旗乡、石桥镇、赵庄镇;郏县李口镇、冢头镇、长桥镇、王集乡、堂街镇;鲁山县磙子营乡、张官营镇、张良镇、马楼乡、瀼河乡、辛集乡;叶县昆阳街道、任店镇、龚店乡、洪庄杨镇、龙泉乡、仙台镇、廉村镇、邓李乡、叶邑镇、保安镇、辛店镇;湛河区北渡街道、荆山街道、河滨街道、曹镇乡;卫东区东高皇街道、蒲城街道;新城区滍阳镇;高新区遵化店镇;新华区焦店镇、香山管理区。
据市禁烧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秸秆禁烧期间,我市将实行市直单位分包重点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分包的市直单位将派出由一名县级干部和两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禁烧工作组,深入分包乡(镇、街道),指导并协助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禁烧工作组与分包乡(镇、街道)同岗同责,共同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