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常洪涛)5月17日,记者从鲁山县工商局获悉,该局多措并举,下足力气,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该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确定各基层工商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该局把燃煤散烧管控工作作为重点,目前已取缔散煤销售点27家,并开展散煤销售点整治“回头看”,对散煤销售情况再次登记造册。目前,全县仅存4家散煤销售点,且都在禁燃区之外。根据市散烧办要求,该县已要求辖区主管部门通知4家销售点于今年6月30日前关闭。
根据《平顶山市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该局进行摸底调查,查清全县涉及“小散乱污”企业共21家,包括加油站8家、砖厂7家、砂场5家、生物质成型燃料示范基地1家,分布在磙子营、张良、库区、马楼、瀼河、张店和辛集7个工商所辖区。经过整治,加油站设备已拆除,取缔6家,关停两家;砖厂已取缔转产4家,关停3家;砂场已拆除机械设备4家,有照无环评手续取缔1家;生物质成型燃料示范基地已停产。同时,对涉及“小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工作仍在继续。
根据市、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行动方案要求,该局组织人员对琴台街道办事处、张店乡、马楼乡等工商所辖区的22家加油站进行商品质量抽取检验,共抽检柴油15个批次、汽油19个批次,目前已送达山东菏泽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将于近日公布。另外,该局对部分加油站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普通柴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查处普通柴油148吨,案值90余万元,罚款89万元。